軟件項目計劃編制工作要點
軟件項目計劃編制的目的是制定一個合理的實施軟件工程及管理軟件項目的計劃。軟件項目計劃編制著重于對要實施的工作進行估計,建立必要的承諾并定義工作計劃。
包括以下要點:
1. 將用于編制軟件項目計劃及跟蹤軟件項目的工作文檔化。
2. 對于軟件項目的實施采用文檔化的承諾?! ?/P>
3. 相關的機構或個人認可他們對軟件項目的承諾。
4. 指定軟件項目負責人負責落實軟件項目的承諾并制定項目的軟件開發(fā)計劃。
5. 確保軟件項目存在一份文檔化的、并被認可的工作陳述。
6. 軟件開發(fā)計劃要指定人員角色分工,明確責任。
7. 對軟件項目所需要的適當?shù)馁Y源及資金作出計劃。
8. 對軟件項目負責人、軟件工程師及其它與軟件項目計劃編制有關人員進行適合其職責范圍的培訓。
9. 成立相關軟件項目組及相關的方案論證小組。
10. 軟件項目組及相關的方案論證小組在整個項目生命期內參加全部的項目計劃編制工作。
11. 按照書面流程與高級管理人員或企業(yè)外部機構軟件項目的承諾進行復審。
12. 明確劃分為預先定義的、規(guī)模可管理的階段的軟件生命周期。
13. 按照書面流程開發(fā)項目的軟件開發(fā)計劃。
14. 將軟件項目計劃文檔化。
15. 確定軟件項目需要建立及維護控制的軟件產品。
16. 按照書面流程獲得對軟件產品規(guī)模的估計(或軟件產品規(guī)模的改變)。
17. 按照書面流程獲得對軟件項目工作量及費用的估計。
18. 按照書面流程獲得對項目所需要的關鍵計算機資源的估計。
19. 按照書面流程獲得項目的軟件開發(fā)進度。
20. 識別、評估與費用、資源、進度及項目的技術方面相關的軟件風險,并文檔化。
21. 準備項目的軟件工程機制及支撐工具的計劃。
22. 記錄軟件計劃編制數(shù)據(jù)。
23. 制定并使用度量方法以確定軟件計劃活動的狀態(tài)。
24. 定期與高級管理人員對軟件項目計劃活動進行復審。
25. 以定期及事件驅動方式與軟件項目管理人員對軟件項目計劃活動進行復審。
26. 與軟件質量保證人員對軟件項目計劃活動及工作產品進行回顧及審核,并將結果文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