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Q大戰(zhàn)”
案件:2011年4月、2011年9月,3Q大戰(zhàn)有兩次判決,判決書很長,此處省略一萬字。
點評:十五的月亮,十六圓。這首歌其實是唱給中國的司法體系的。因為,十五的月亮,你就根本別想十五圓,總要拖個一年兩年的。嘿,你以為這是弊端,還真有人認為這是個好機制。有個詞叫鉆法律空子。
2、作家維權聯盟訴百度文庫網絡侵權案
案件:2011年9月,作家維權聯盟針對百度的侵權行為向法院提起訴訟。該案起源于2011年3月15日,包括賈平凹、劉心武、韓寒、郭敬明、李承鵬等在內的近50位中國作家聯合發(fā)表《三一五中國作家討百度書》,指責百度已經徹底墮落成一個竊賊公司,百度文庫已經變成了一個賊贓市場。對于這起官司,現在還在走流程的過程中,法院還沒有開庭審理。
點評:這個案件,誰最尷尬?不是百度,也不是作家,而是法院,因為這個案子不好判。盡管輿論上都在譴責百度,但原告可能很難勝訴,因為目前,中國法律法規(guī)沒有規(guī)定網絡中介服務商有事先審查、事先監(jiān)管的義務。這個案件不論結果如何,都意義重大,將影響互聯網的立法。
3、新浪微博被黑案
案件:6月28日20點20分左右,新浪微博上突然大量出現惡意鏈接內容,傳播速度很快,許多不明真相的用戶點擊了包含病毒的鏈接,用戶中毒后會在短時間內自動發(fā)布“郭美美事件的一些未注意到的細節(jié)”、“3D肉蒲團高清普通話版種子”等大量帶鏈接內容引誘更多用戶點擊,同時向粉絲發(fā)送帶病毒鏈接的私信,而中毒者會自動向粉絲發(fā)送相應帶毒鏈接。短時間內,中毒人數達到上萬人。在中毒案件發(fā)生后,新浪當晚做出緊急處理。新浪在被黑客攻擊事件發(fā)生后第二天,根據相關證據,已經向公安機關報案。報案后,警方根據新浪提供的線索迅速地將嫌疑人抓獲。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當中。
點評:這個事本來不大,但因為這里是微博,所以這事可就大了。再大的事,過了半年,你還能記得住嗎?但有人記得住,那就是警方,因為警方還在極其認真地進一步調查當中。
4、蘋果公司訴唯冠公司iPad商標權案
案件:2011年12月,備受業(yè)界關注的iPad商標權一案一審判決,深圳中院認為,原告美國蘋果公司及IP申請發(fā)展有限公司(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 Limited,以下簡稱“IP公司”)主張的iPad商標權歸其所有不能成立。
此次iPad商標爭議的起因可追溯到10年之前,2001年6月和12月,唯冠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唯冠科技有限公司分別在中國商標國際分類號第9類(即電子產品)上獲得了iPad文字商標和文字圖形結合商標的商標專用權。深圳唯冠將該商標使用在其自主研發(fā)的液晶顯示器等電子產品上。
2001年至2004年,唯冠控股旗下另一子公司唯冠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分別在歐盟、韓國、墨西哥、新加坡、印度尼西亞、泰國、越南等國家和地區(qū)共計獲得8個“iPad”相關注冊商標專用權。
而在2006年蘋果公司策劃iPad進入歐洲市場之時,得知IPAD商標歸臺灣唯冠所有,曾以撤銷閑置不用商標等理由希望獲得iPad商標,但在英國敗訴。
2008年9月,IP公司開始與臺灣唯冠接觸,要求臺灣唯冠向其轉讓全球所有的iPad商標(除了其自己注冊的8個商標以外,還包括深圳唯冠的兩個商標)。
2009年12月23日,IP公司從當時正處困境的臺灣唯冠處以35000英鎊購得iPad商標。
2010年1月27日,蘋果公司在新聞發(fā)布會上向市場介紹了其標有IPAD商標的平板電腦產品。4月3日,蘋果公司開始在美國市場銷售其標有iPad商標的平板電腦產品。4月7日,蘋果公司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