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萬元、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并處罰金3萬元…
評論:此次事件的犯罪手法非常低級,涉案金額也不算大,但卻能讓國際勢力前來圍觀,全世界最有個性的兩家企業(yè)糾結的不是保護套,而是借保護套秀出一種姿態(tài)。
現(xiàn)在的電子消費市場彌漫著一場戰(zhàn)爭,蘋果與三星、諾基亞的專利糾紛愈演愈烈,而富士康員工更像是這場戰(zhàn)爭的外圍犧牲者,他們作為整體為世界創(chuàng)造著奇跡,但卻無法作為個人還自己一個奇跡,2萬多元在深圳買不起一個平米的房子,卻能換來3年的牢獄之災。
拋開法律法規(guī)和商業(yè)秘密種種,面對富士康員工如此的悲劇,不免產生莫名的同情。據(jù)傳,富士康WBLG事業(yè)群副總裁程天縱在4月份的擴大早會上借用《時代周刊》的評論鼓勵員工,說:中國工人為世界創(chuàng)造了一個奇跡…話音剛落就惹得產線作業(yè)員和一些剛入職的師級干部歡呼雀躍,那一刻,他們產生了久違的幸福感,盡管這種感覺并不真實,并且會隨著流水線的開動立刻消失?;蛟S從盜竊公司機密的角度,這兩名員工并不值得同情,但從中國工人的角度來講,他們卻是可憐的弱者,這些人創(chuàng)造的奇跡并不屬于自己,他們甚至都沒有“奇跡”這個概念,巨頭們專利糾紛的官司打輸了,可以用中國奇跡來支付高額的賠償金,但中國工人是賠不起206萬的設計費用的(深圳市中衡信資產評估有限公司評估iPad2后殼3D圖檔研發(fā)成本為206萬),只能把自己僅有的206塊骨頭扔進煉獄,然后,熬出一鍋“富士康是一家負責任企業(yè)”的高湯,眾人喝下去,如飲甘泉,如毒斷腸!
誰創(chuàng)造了奇跡,誰又享受著奇跡?